【告別懸棺式平台】買樓要睇清工作平台與露台的尺寸!
近十年的新樓盤,不論是200呎的納米單位,抑或是幾百呎的單位,均出現一個「騎尼」景象,就是每個單位都有一至兩個「懸棺式平台」。這些面積一般不足30平方呎的工作平台及露台,狹窄得只可以一個人站立,欠缺實用性,而且從街上望向大廈外牆,全是一個個又細又狹長的平台,就像是懸掛著的棺木,因而這些實用性欠奉的平台就被稱為「懸棺式平台」 。
為甚麼發展商會設計出狹小的工作平台
發展商將不實用的工作平台納入設計內,全因錢作怪!
過往政府為改善大樓的居住環境,鼓勵引進環保和生活設施,容許發展商就興建特定設施時,可獲樓面面積豁免(俗稱發水面積),如露台、工作平台、非結構預製外牆(常見窗台的組成部分)等,由於這些位置可獲豁免地價的樓面,但仍可計入建築面積售予小業主,吸引發商興建大露台、工作平台和窗台,而發展商常見會將露台和工作平台合併,成為特大露台,亦有些單位會有特大窗台。
香港單位「工作平台、露台、窗台」的演變史
惟及後,屋宇署檢視並兩度收緊相關規例,2024年規定工作平台及露台必須分開,且相隔最少1.5米。2010年再修改,只容許露台一半面積可豁免地價。露台可豁免樓面為1平方米(10.7平方呎)、或佔單位實用面積的2.5%(以較大者為準),以3平方米(32平方呎)為上限;而工作平台最多可獲為0.75平方米(8.1平方呎)上限的豁免,導致大量「超迷你」露台及工作平台出現,也就是大家所說的 「懸棺式平台」 。
在條例及利潤因素下,個別新盤即使提供面積只有200餘平方呎的開放式單位,也會有露台及工作平台,分佈於客廳兩側,與單位形式一個「凹」字。而兩者的空間僅足夠容納一至兩人,感覺是花了錢又得不到生活的空間。
直至2019年9月,屋宇署修訂「環保及創新的樓宇」作業備考,放寬工作平台及露台需要分開的限制,毋須再分開1.5米距離。而2021年外部維修實務守則中,更列出露台、工作平台及冷氣機平台合併的設計,有望告別「 懸棺式平台」 !
工作平台和露台有甚麼分別?
露台與工作平台的分別其實不大﹐主要是露台的限制較少﹐可作戶外活動之用,但工作平台需按大小、通風設備等規定作改動﹐用途較為單一。不過﹐隨著政府對工作平台的限制都有放寬,開始出現其他三合一、二合一的合併平台,相信功能上可以有較大的調配。
合併平台或可省卻搭棚費用
「三合一」平台設計是把單位之露台、工作平台和冷氣機平台合併,將單位的戶外空間集中在在同一位置。今年推售的西營盤尚瓏、啟德維港1號,以及屯門上嵐,便屬於首批應用此種設計的新盤。
再次修例,目的之一是為讓工程人員亦有較充裕空間進行維修及保養。從冷氣機維修保養的角度,這種合併露台是個好設計,因維修冷氣機時可避免外牆搭棚,對工人而言較安全,業主也可節省一筆金錢。而且冷氣機連工作平台或露台而建,變相「有瓦遮頭」,冷氣機散熱器減少日曬雨淋,故障問題料會相對減少。
另外,合併平台的面積增加了,可以擺放小桌椅或晾衫架,對住戶來說是喜訊,至少花了的錢可以換到實用的生活空間!所以各位買樓前記得要睇清工作平台與露台的尺寸,確保自己買到的單位是符合理想的模樣。